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制造廠在試驗臺上對風機配套消聲器在空氣中進行聲學和空氣動力學性能的出廠試驗方法和要求。
通過試驗和計算確定消聲器的聲學和空氣動力學性能參數(shù)試驗量:
——消聲器額定流量或使用流速范圍內(nèi)插入損失,ILi;
——消聲器額定流量或使用流速范圍內(nèi)壓力損失,Δp;
——消聲器額定流量或使用流速范圍內(nèi)阻力系數(shù),ξ;
——消聲器額定流量或使用流速范圍內(nèi)氣流再生噪聲,SLwi。
本標準適用于以阻性為主的消聲器,但不適用于控制射流噪聲的排氣放空消聲器性能試驗。大型消
聲器不宜進行出廠試驗,可以較小的模型、樣機代替試驗。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
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版本的可能性。
GB/T 3785—1983 聲級計的電、聲性能及測試方法
GB/T 1236—1985 通風機空氣動力性能試驗方法
GB/T 2888—1991 風機和羅茨鼓風機噪聲測量方法
3 定義
3. 1 消聲器插入損失
裝置消聲器以前與裝置消聲器以后相比較,管口輻射噪聲的聲功率級的降低量。符號:ILi;單位:分貝,dB。
3. 2 替換管道
與待測消聲器相同長度和相同通道截面的空管道。
3. 3 空管試驗
用替換管道代替被測消聲器的情況下所進行的試驗。
3. 4 消聲器試驗
試驗系統(tǒng)移出替換管道插入被測消聲器的情況下進行的試驗。
3. 5 上游管道
被測消聲器近聲源端口那一部分消聲器性能試驗管道。
3. 6 下游管道
被測消聲器遠聲源端口那一部分消聲器性能試驗管道。
3. 7 測點
測量噪聲時,傳聲器所在的位置。
3. 8 安靜氣流
氣流本身所具有的噪聲不致影響消聲器氣流再生噪聲測量值時的氣流。
3. 9 試驗系統(tǒng)消聲器
在做消聲器氣流再生噪聲試驗時,用以獲得安靜氣流的消聲器。
3. 10 背景噪聲
測點上所測得的待測對象以外的全部噪聲。
3. 11 阻力系數(shù)
待測消聲器壓力損失與通道內(nèi)平均動壓之比。阻力系數(shù)為無量綱量。符號:ξ。
4 試驗裝置和設備儀器
4. 1 試驗裝置分為進氣消聲器試驗系統(tǒng)裝置和出氣消聲器試驗系統(tǒng)裝置兩類。
4. 1. 1 進氣消聲器試驗系統(tǒng)裝置
在風機進氣口端連接消聲器性能試驗管道,而出氣口端連接符合GB/T 1236 規(guī)定的風機性能試驗出氣試驗裝置。
4. 1. 2 出氣消聲器試驗系統(tǒng)裝置
在風機出氣口端連接消聲器性能試驗管道,而進氣口端連接符合GB/T 1236 規(guī)定的風機性能試驗進氣試驗裝置.
4. 1. 3 對于進氣消聲器一般采用進氣消聲器試驗系統(tǒng)裝置試驗,對于出氣消聲器一般采用出氣消聲器
試驗系統(tǒng)裝置試驗。
允許對進氣消聲器采用出氣消聲器試驗系統(tǒng)裝置試驗;不允許對出氣消聲器采用進氣消聲器試驗系統(tǒng)裝置試驗。
4. 2 試驗設備、儀器
4. 2. 1 風機
一般情況下選用被測消聲器所配套的風機(包括傳動組、驅(qū)動電動機等),對固定的試驗臺試驗系統(tǒng)風機提供的氣體流量應能滿足被測消聲器額定流量和使用流速范圍的規(guī)定要求,風機壓力應大于相應流量下試驗系統(tǒng)總阻力。
4. 2. 2 軟管
為隔斷固體傳聲,用橡膠或多層人造革縫制的軟管道,長度為200~400 mm。一端連接于風機的進(出)風口,另一端連接于消聲器性能試驗管道。
4. 2. 3 整流柵
按GB/T 1236 規(guī)定制造的整定管路內(nèi)氣流的整流裝置。
4. 2. 4 主管道
消聲器試驗基本管道系統(tǒng),包括待測消聲器上游和下游方向的管道,與消聲器連接的過渡管道以及替換管道。上、下游管道為圓形截面,其平直部分應不短于5 倍管道等效直徑,并且在測試頻率范圍內(nèi)應不短于******中心頻率聲波的半波長。主管道應是平直的剛性管道,管道內(nèi)表面平滑、外壁宜采取減振隔聲措施。主管道通道截面應為圓形。上、下游管道截面宜分別與待測消聲器進、出口端截面相同。如果彼此不同,就應接入過渡管道使管道截面平緩地隨距離變化。過渡管道的管壁是平直的,它的中心線應與主管道及待測消聲器的中心線重合。過渡管道側(cè)壁的擴張角應不大于30°,兩端截面面積之比宜控制在0.7~2.0 范圍內(nèi)。
4. 2. 5 儀器、儀表
測量時直接測出的聲學量主要為倍頻帶或1/3倍頻帶聲壓級,應使用聲級計和配套的濾波器或功能相當?shù)钠渌鼫y量儀器進行測量。所用聲級計應符合GB/T 3785 中關于Ⅰ型聲級計的規(guī)定,配套濾波器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每次試驗前、后,應以準確度優(yōu)于±0.5 dB 的聲級校準計對聲級計進行校準,前、后兩次校準的差值應不大于1 dB。
測量的空氣動力學量主要為氣流速度、靜壓、干濕球溫度及大氣壓力。使用的儀器、儀表按GB/T1236 規(guī)定。
儀器、儀表按有關規(guī)定檢定,以保證測試儀器的準確度。
5 試驗條件
5. 1 測試工況
試驗時裝置消聲器的被測機組及其附屬設備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況或額定工況,且裝置消聲器試驗與空管試驗的工況必須保持相同。
測點處聲場環(huán)境應符合GB/T 2888 中對測量環(huán)境的要求,測點周圍聲學環(huán)境應相對穩(wěn)定,無人為變化。
對進氣消聲器試驗系統(tǒng),測點位置在管口軸線上;對出氣消聲器試驗系統(tǒng),測點位置在與管口軸線45°方向。當D≤1 m 時,取測點離下游管道中心距離r=1 m;當D>1 m 時,取r=D。且測點與下游管道軸線在同一水平面上,離地面高度應大于或等于1 m。
5. 2 氣象條件
在空管試驗和消聲器試驗時,氣象條件應保持基本不變,溫差小于或等于±5℃,相對濕度差小于或等于±5%。
6 試驗方法
6. 1 背景噪聲
在空管試驗和消聲器試驗前,對各工況應做背景噪聲測試。即卸下軟管在上游管道和下游管道開口端作隔聲堵塞,開啟風機,在測點C(C′)、A(A′)處作相應各工況點測量,把測得的倍頻帶或1/3 倍頻帶聲壓級LCi、LAi 之差,按表1 求出修正值K。
聲壓級差值 3 4~5 6~9 > 10
修 正 值 K 3 2 1 0
聲壓級差值<3 dB 的實驗數(shù)據(jù)可作記錄,但僅供參考。
各頻帶的背景噪聲級由式(1)決定:
LPAi=LAi–KCi …………………………………………(1)
式中:LPAi——各頻帶的背景噪聲聲壓級,dB;
LCi——C(C′)點測得的聲壓級,dB;
KCi——各頻帶背景噪聲修正值,dB。
6. 2 消聲器插入損失
6. 2. 1 消聲器插入損失試驗由“空管試驗”和“消聲器試驗”組成。當滿足試驗條件狀態(tài)下,兩次試驗所測得的聲壓級差等于聲功率級差,也就是消聲器的插入損失。
6. 2. 2 測定消聲器插入損失時,應在裝置消聲器以前做空管試驗,在給定測點A上測出各工況向下游輻射噪聲的各倍頻帶或1/3 倍頻帶聲壓級LPi1,而LPi1與消聲器插入損失設計值之差LPCi必須高于背景噪聲LPAi3 dB 以上。若不滿足此條件,將無法得到準確的插入損失值。
6. 2. 3 滿足上述條件后,用消聲器換下替換管道,保持各工況條件及測點與空管試驗時相同,測出各倍頻帶或1/3 倍頻帶聲壓級LPi2,并將LPi1、LPi2 與背景噪聲級LPAi的差值按表1求出修正值K1、K2。
各頻帶的插入損失由式(2)決定:
ILi=LPi1–LPi2+K2–K1 …………………………………………(2)
式中:ILi——消聲器各頻帶插入損失,dB;
LP1——空管試驗時測得的A(A′)點聲壓級,dB;
LP2——消聲器試驗時測得的A(A′)點聲壓級,dB;
K1——空管試驗時背景噪聲修正值,dB;
K2——消聲器試驗時背景噪聲修正值,dB。
6. 3 消聲器壓力損失
6. 3. 1 消聲器壓力損失是消聲器的端面壓力差。由于消聲器兩端管道截面面積相同,壓力損失就等于兩端靜壓之差。
6. 3. 2 測定管道中的靜壓時,靜壓管可從畢托管中分出,也可在管壁另開小孔接出。
6. 3. 3 調(diào)整風機工況,測量消聲器在不同流速下的壓力損失值,以得到消聲器壓力損失或阻力系數(shù)與平均流速的關系曲線。
6. 3. 4 風機流量按GB/T 1236 規(guī)定測試并計算。
6. 3. 5 消聲器內(nèi)平均流速由式(3)計算:
v= ………………………………………………(3)
式中:Q——風機流量,m3/min;
S——消聲器氣流通道總截面積,m2;
v——消聲器平均流速,m/s。
6. 3. 6 消聲器壓力損失由式(4)計算:
Δp=pst1–pst2 …………………………………………(4)
式中:Δp——壓力損失,Pa;
pst1——上游端靜壓,Pa;
pst2——下游端靜壓,Pa。
6. 4 消聲器